索 引 号: | 013033899/2019-117969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组配分类: | 解读材料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9-09-10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区政府关于印发《栖霞区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9-2020 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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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市栖霞区公开发布《栖霞区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9-2020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加强全区生态河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栖霞区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9-2020年)》,重点部署8大重点任务。加强水安全保障,完善水安全保障体系,严格河湖生态空间管控、健全水源地保护机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强化水资源保护,大力推动用水总量控制、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水污染防治,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水上交通污染治理;推进水环境整治,强化水功能区管控,全面提升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加快完善污水收集管网体系、加快雨污分流建设、综合整治入长江支流,全面治理水库富营养化;实施水生态修复,持续推动水系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加强水工程管护,建立河湖监测评价体系,完善河湖长效管护体制机制、深化河湖资源权属管理;严格水监管执法,完善水法规和审批制度建设、严格河湖监管执法;创新河道管理制度,全面深化“河长制”、创新流域综合规划和管理机制、建设水务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创新水文化建设。
坚持将生态河湖行动计划作为治水规范,围绕“生态优先、注重保护”、“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河施策、综合治理”、“改革创新、完善管养”的基本原则,分解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级统筹、河长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大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察考核。统筹使用水务、环保、城建等专项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河湖建设与管理,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加强科技支撑,充分调用高校、科研机构、科技社团和企业等各方力量,加强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整治、水生态修复、水生态补偿等重大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加强宣传引导,把生态河湖行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把水情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和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大力宣传生态河湖行动的典型经验和成效,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问题,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