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2-9328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解读材料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人民政府燕子矶街道办事处 | 生成日期: | 2022-09-22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燕子矶街道: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申请流程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解读材料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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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燕子矶街道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申请流程二、认定标准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0-18岁儿童。
1. 父母双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2. 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注:(1)重残是指一级二级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
(2)失联是指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本人及相关特定关系人失去联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
(3)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期限6个月以上;
(4)死亡是指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5)失踪是指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6)重病原则是指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认定的28种疾病。各年度具体的大病病种根据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政策规定执行。
三、申请材料
1.儿童身份证或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
2.父母身份证及户口簿;
3.父母的疾病诊断书、或残疾证、或服刑的相关证明、或一方的死亡、失踪证明等;
4.紫金农商银行或南京银行的卡或存折;
5.燕子矶街道公共服务科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程序
1.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地社区申请,并填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表,社区初审后,将材料上报燕子矶街道公共服务科;
2. 燕子矶街道公共服务科审核后,上报栖霞区民政局,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补贴。
五、受理部门
户籍所在地的社区
六、咨询电话
燕子矶街道公共服务科:025-85493528
下庙社区:85332106
吉祥庵社区:85330601
燕华花园社区:85321182
电瓷社区:85372027
南化社区:85239347
太平社区:85301564
柳塘社区:83696562
化纤社区:85305481
燕子矶社区:85310059
晓庄村社区:85330286
石化社区:85597569
幕府山庄社区:85331859
祥和雅苑社区:85306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