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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033899/2022-9448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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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栖霞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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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栖霞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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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政策解读

方案制定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

2022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自然资发202250号)

《江苏省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苏自然资发2022176号)

《南京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宁府办文2022797号)

方案制定背景及过程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栖霞区历年来都是南京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最多的区域。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系列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做好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方案由区规划资源负责编制,2022年5月中旬完成初稿,征求了街道、区属相关部门、园区平台、企业等的意见汇总修改后报区政府办批转实施。

、栖霞区地质灾害现状

(一)隐患点分布

2022年全区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61处,其中重要监测点有7处,一般监测点54处燕子矶街道分布16处(其中9处位于幕燕风景区),龙潭街道分布14处,栖霞街道分布23处(其中10处位于栖霞山风景区),迈皋桥街道5处,西岗街道2处,仙林街道1处属于仙林大学城)。

(二)2022年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

栖霞山、青龙山、幕府山等山体沿线为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段。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在6~9月份,特别是7、8两个月主汛期,受连续降雨的影响,仍有可能发生群发性地质灾害。

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切实做好地质灾害“三查”工作。

1、区规划资源分局牵头区属部门、街道、社区(村)及技术单位落实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要求,加大“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力度。

2、摸清隐患点底数,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避险卡。

3、按照《江苏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与核销管理暂行办法》做好隐患点的认定入库以及核销工作。

(二)统筹推进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调查工作。

做好地质灾害点空间分布、基本灾害特征信息、稳定性现状、孕育地质背景条件等信息调查,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域风险等级划分,确保在20226月底前完成风险普查工作,进一步推进精细调查工作。

(三)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1、加强地质灾害源头防控。做好主体工程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三同时原则

2、加强群测群防队伍建设组织建立以社区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基层群测群防队伍。

3、加强宣传培训。加大对基层防灾人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增强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技能。

(四)提升监测预警工作专业水平。

1、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提升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精细化水平。

2、建立高效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做到“有预警就有响应”。

3、严格落实速报制度,灾情险情发生后,相关属地街道、区有关部门和园区(平台)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五)加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力度。

1、对危险性大、分布在人口密集区的重要隐患点,及时开展综合整治,2022重点推进燕子矶垃圾中转站、联珠村95-11号、迈皋桥永寿陵园东南侧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消险和治理工作。

2、对汛前没有治理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汛前通过采取简易排水、削坡减载、反压坡脚等工程,减轻隐患点的危险性。

3、对已经治理完成的隐患点,尽快完成隐患点销号,同时要开展“回头看”,强化动态跟踪监督,巩固治理成效。

政策文件:宁栖政办字〔2022〕23号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栖霞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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