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113506/2017-00031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 解读材料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17-05-2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栖霞区安监局对《区安委会关于开展2017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栖霞区安监局对《区安委会关于开展2017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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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栖霞区安委会发布《区安委会关于开展2017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宁栖安委字〔2017〕4号),栖霞区安监局许斌局长对该文件进行了解读,他指出:“安全生产月”活动是一项全民性、社会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普及活动,通过开展各式各样的宣传活动,在全区营造浓厚的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促进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附件:《区安委会关于开展2017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宁栖安委字〔201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