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6-2084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组配分类: | 政府采购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城市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6-04-0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竞争性磋商公告(栖霞区2026-2028年沟槽修复质量检测服务)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告 | |
| 内容概览: | |||
| 在线链接地址: | |||
| 文件下载: | |||
项目概况 栖霞区2026-2028年沟槽修复质量检测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05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4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KJ-20260313-1
项目名称:栖霞区2026-2028年沟槽修复质量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万元
最高限价:44.5794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栖霞区2026-2028年沟槽修复质量检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任意一个月即可);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
7.注:①前款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供应商应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获取方式:
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附件形式提供以下文件:
(1)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将【(1)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2)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3)采购文件费支付凭证。】以附件形式上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3691323609@qq.com,邮件主题须标明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邮件正文须包含申请人名称(全称)、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提供以上有效材料后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领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费缴纳支付宝账户如下(请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13626108691。
售价:¥5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4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05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4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05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公告发布媒体
(1)本公告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 (http://www.njqxq.gov.cn) 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 (http://www.njqxq.gov.cn) 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3、集中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4、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6、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信用记录表,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栖霞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成路1号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戴工
联系电话:025-855802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科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05室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15651712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15651712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