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303/2018-0001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栖霞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 | 2018-07-19 |
生效日期: | 2018-07-19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撤回对江苏境具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蓄电池检测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 ||
文 号: | 宁栖环函〔2018〕18号 | 关 键 词: | 环境 |
内容概览: | 关于同意撤回对江苏境具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蓄电池检测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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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境具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撤回<关于江苏境具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蓄电池检测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我局于2018年6月27日对《江苏境具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蓄电池检测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宁栖环表复〔2018〕22号)。根据你公司申请,我局同意撤回江苏境具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蓄电池检测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关于江苏境具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蓄电池检测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宁栖环表复〔2018〕22号)予以作废。你公司该项目如再行建设,应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管理要求和程序报我局重新审批相关环评文件。
栖霞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