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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3 14:47 浏览次数: 加载中...... 字体大小: 视力保护色: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围绕全区政府信息工作要点,本着实事求是、政务公开的原则,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服务基层群众、树立政府形象、推进中心工作、改进行风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公开途径和重点任务,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稳妥推进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本年度,在区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网站建设方面,由于体制垂直管理,大部分的政府信息公开在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公开,其他需在区级公开,对接区政府办,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监督保障方面,能够主动参加市区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切实做好信息编辑、审核等各环节流程,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自查,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标准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

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在政府的部署和指导下,环境信息公开力度逐年加大,但也存在部分依申请公开及时性不够高、主动公开时效性不够强、政策解读通俗性不够好、公开形式不够多样化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得失,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1、继续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对各类环境信息进一步梳理、细化,准确把握公开程度、努力压缩公开时限,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确保各类环境信息准确规范、及时安全地公开。

2积极参与区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参加、组织多渠道、多种类、多层次的培训,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准确把握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3、进一步强化督查机制。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检查定期开展整理总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截至目前,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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