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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033899/2026-4990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政府采购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栖霞区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6-08-2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X301燕西线(花岗段)路灯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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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01燕西线(花岗段)路灯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市栖霞区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开展X301燕西线(花岗段)路灯采购安装,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DZC-2026-155

项目名称:X301燕西线(花岗段)路灯采购安装

最高限价: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8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主要采购内容为6m太阳能功能灯及6m太阳能景观灯柱功能灯,包含设备本体、配套基础预埋件、防雷接地装置、锂电池储控系统、太阳能板等全部附属配件,以及为完成设备交付所发生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土方及拆除配合施工、验收、质保期服务等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5年财务报表,或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无。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具体要求见采购公告“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821日至2026年0827日,每天8:00-18:00(北京时间)。

2.方式:请将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附件形式上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dzc@njqidi.com,邮件主题须标明项目编号QDZC-2026-155+申请人名称,邮箱自动回复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6年09月10日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0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8楼G座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0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8楼G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

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3.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3.3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4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4.投标文件份数

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正本加盖公章PDF电子件、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纸质版投标文件须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栖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南京市栖霞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新港大道100号

联系方式:025-85393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启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8楼G座

人:陆阳平

联系电话:025-84719909

电子邮箱:qdzc@njqidi.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阳平

     话:025-8471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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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01燕西线(花岗段)路灯采购安装公开招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