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901/2016-00014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16-01-20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应对严寒大雪保证学校学生安全的通知》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应对严寒大雪保证学校学生安全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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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根据省、市气象台预报,21日前后,我市境内将会发生大雪及严寒气候,为确保学校、幼儿园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安全,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应对严寒大雪保证学校学生安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和《栖霞区教育局2016年度扫雪防冻工作方案》(宁栖教字〔2016〕7号)文件精神。
附件:市教育局《关于应对严寒大雪保证学校学生安全的通知》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2016年1月20日
附件
关于应对严寒大雪保证学校学生安全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根据省、市气象台预报,21日前后,我市境内将会发生大雪及严寒气候,为确保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安全,再做如下要求:
一、认真落实预案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关于统一试行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应急预案的通知》(宁教安﹝2012﹞9号)中关于极端气候应急预案的各项规定,按照预案要求组织人员、明确责任、加强检查、消除隐患。
二、做好有关预防工作。各单位指定专人了解气象趋势,及时检查学校设施,做好水电气、管路线路的防寒防冻工作,清理和加固不稳固设施;要加强校车检查,确保校车安全。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停课或提前放假,并向区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备。
三、做好极端气候应对。降雪及极端严寒气候出现后,要组织对校园及学校扫雪责任区进行及时清扫,确保道路畅通。对校园内的水电气、管路线路进行巡视,发现爆裂等安全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设立警示标志。
四、做好师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及教职员工注意行走、骑车、开车时的人员及车辆安全。
各单位将落实情况于今天下午(1月20日)下班前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
南京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