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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033901/2016-00164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栖霞区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16-05-3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第五届“师德先进群体”和第三届“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    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第五届“师德先进群体”和第三届“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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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第五届“师德先进群体”和第三届“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单位)、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弘扬高尚师德,引领广大教师见贤思齐,自觉履行人民教师的光荣使命和神圣职责,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区委教育局工委、区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第五届“师德先进群体”和第三届“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师德先进群体:全区中小学(单位)、幼儿园以及内部职能部门、教研组、年级组。

  十佳师德标兵:全区中小学(单位)、幼儿园的在编在职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原则

  评选要遵循坚持标准、公平公正、确保质量、好中选优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方可推荐参评。

  三、评选条件

  (一)师德先进群体

  1.知行合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教师群体自觉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做教书育人的楷模。

  2.立德树人,营造严谨治学、关爱学生氛围。弘扬师爱和志愿服务精神,关心爱护、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做到严格要求与循循善诱、义务辅导与心理疏导相结合,善于发现学生身上的积极因素,正确进行引导、激励,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群体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学生、家长满意度高,无不良反映。

  3.恪守规范,铸就廉洁自律、为人师表品格。教师群体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通知》等规定的行为,无以权谋私、乱收费用、索要礼物等现象。教师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4.自2014秋季学年以来有以下情况的,不得申报“师德先进群体”:

  ①申报单位成员涉及严重违纪或违法的;

  ②学校教职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③出现社会影响恶劣的黄、赌、毒、邪教活动和刑事案件的;

  ④学校教职工存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所列有关失德行为的;

  ⑤出现其他与师德先进群体不相符的事件与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十佳师德标兵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行动,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综合素养。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技能,有精湛的业务水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

  3.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书育人,关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或利用业余时间帮助困难学生,受到师生和家长的广泛赞誉。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自尊自律,弘扬正气,坚决拒绝有偿家教,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5.工作5年以上,在学校享有较高声誉,获得过区级以上荣誉称号。对响应号召积极参与教师流动,主动到薄弱学校任教,师德表现、工作成绩优秀,受到好评的一线教师予以倾斜,可适当放宽该项条件。

  四、评选方法与步骤

  1.推荐阶段(6月15日前)

  师德先进群体:各中小学(单位)、幼儿园可以将本校作为1个集体申报,也可申报推荐本校的1个教研组、年级组或内部职能部门作为“师德先进群体”候选单位。

  十佳师德标兵:各中小学(单位)、幼儿园可以推荐1名教职员工作为“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

  各中小学(单位)、幼儿园请于6月15日前,分别将所推荐群体和个人的申报表及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式两份)报至区教育局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qxq_jyj@163.com。

  2.考核评选阶段(6月16日—6月30日)

  区教育工委、区教育局成立考核小组,根据申报材料,确定“师德先进群体”候选单位和“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通过实地考核、问卷和个别访谈等方式,广泛听取学校领导、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意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后在栖霞教育信息网公示,确定表彰名单。

  3.宣传表彰阶段(7月—9月)

  对当选的第五届“师德先进群体”和第三届“十佳师德标兵”,在2016年庆祝第三十二个教师节时进行表彰,并将其先进事迹通过宣讲报告会、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引导和示范带动作用,强化正确的价值导向,使广大教师及学校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促进全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评选要求

  各中小学(单位)、幼儿园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本着“求真务实、好中选优、群众公认”的原则,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群众评议、组织审核、有效公示”的程序进行候选人、候选单位的推荐。在推荐、评选、审核过程中要积极慎重,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在教育一线的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高的优秀教师个人、群体推荐出来。杜绝一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名额不再替补,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南京市栖霞区委教育局工委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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