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901/2016-00209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组配分类: | 会议开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16-08-22 |
生效日期: | 2016-08-22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区教育局召开新学期食堂管理工作会议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工作会议 | |
内容概览: | 区教育局召开新学期食堂管理工作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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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南京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意见》(宁教办〔2015〕4号)等文件精神和区政府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新学期中小学食堂大宗食材招标配送和食品安全工作,2016年8月18日上午,区教育局在栖霞区海门实验初中(尧化校区)召开了新学期食堂管理工作会议。区教育局葛德华副局长、安全管理科全体人员,全区直属中小学及中心小学分管校领导及中层干部,2016-2017学年大宗食材配送中标企业代表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会议第一阶段重点部署了大宗食材招标配送工作。为了做好动物性食材的验收工作,确保产品质量,会议邀请了区农林局动物检验检疫所高所长做专题辅导报告,并明确了新学年供应商送货时,必须提供随货同行的江苏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原件。
区教育局安全科相关同志总结了过去一学年大宗食材配送工作,通报了今年招标工作的总体情况;全体中标企业分别进行了企业相关情况介绍并就如何做好今年的配送工作做出承诺;安全科黄素梅科长代表区教育局与中标企业现场签署了《栖霞区中小学食堂物资协议供货联合采购反商业贿赂条约》。
会上,葛局长强调,各校要在新学期开学前按规定公平公正公开选择供应商,认真落实好《栖霞区中小学食堂物资协议供货联合采购合同》及《栖霞区中小学食堂物资协议供货联合采购反商业贿赂条约》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葛局长对中标供应商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严格按合同履行职责;二是要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坚决杜绝“以次(坏)充好、以假充真”;三是要保持与学校的密切联系,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四是区教育局将以“红黑榜”形式对各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做到奖罚分明。
会议第二阶段重点部署了校园安全相关工作。区安全科同志就消防达标评定、食堂提升工程、校园安全隐患整改统计、明厨亮灶工程、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学校食堂量化定级、膳委会建设、食品安全管理员上岗培训、校医和食堂管理员集训、智慧校园安全管理平台安装等方面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说明。
葛局长就开学前具体工作进行部署;一是新学年将落实千分制综合考评安全工作前置考核措施,以促进我区校园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各校要把隐患排查、消防检查整改、安全工作月报等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区教育局将强化“互联网+校园安全”试点和成果的推广。
葛局长强调,各校一定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对于食堂、宿舍、校园管线、实验室等要加强管控,各项工作必须扎实到位:一是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学校的主要领导;二是做好各项工作的统筹兼顾;三是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和食堂管理工作;四是制定新学期校园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