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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033901/2016-002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栖霞区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16-08-31
生效日期:    2016-08-31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开学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    安全工作
内容概览:    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开学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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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开学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2016年秋季开学在即,G20杭州峰会即将召开,同时处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学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市区保障G20峰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维护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清开学初、G20杭州峰会、国庆期间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不断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要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特别是领导责任落实,要结合学校实际将“南京市学校安全管理60条”落实到人,做到岗位明确,人人有责。真正落实“管管理 管安全”、“管班级 管安全”、 “管教学、管安全”要求。

  二、强化排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各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制度化。要在开学前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尤其做好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等重点场所和油气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设施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特别是对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要认真细致开展安全隐患检查排查。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和预案,落实整改措施,彻底堵塞漏洞,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三、创新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各学校(幼儿园)要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 通过校园网、 手机短信、微信等发布安全提示内容、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宣传教育效果,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新学期开学初,要以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防盗防骗、应急知识等安全知识为重点,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中小学校尤其要加强防范学生溺水的安全教育工作,坚决遏制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多发势头。要积极建设校园安全文化,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保安全”的校园安全氛围。

  四、突出重点,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各学校(幼儿园)要以平安校园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各项学校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坚持开展“十个一”行动,切实抓好“十防工作”。重点抓好六项管理:一是加强校门管理,严格门卫值班管理,认真落实外来人员、车辆、物品进出询问登记制度,上课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严防不法分子入侵校园和外来侵害事件的发生。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学校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规,确保师生饮食安全。三是严格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责任。四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工作。五是进一步加强学生校内外集体活动的管理,认真落实相关安全保障措施。六是修订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加强值守,确保信息上报畅通

  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要加强信息通报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可能引发事件的苗头要迅速处置,第一时间报告街道、区教育局,确保校园安全问题能够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

  各学校、幼儿园根据开学安全检查情况认真填写《栖霞区中小学新学期开学安全工作检查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于9月1日交由教育局开学检查人员带回区教育局安全管理科(民办幼儿园于9月10日前交安全管理科)。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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