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901/2016-00247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16-10-10 |
生效日期: | 2016-10-10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举办第七届栖霞区中小学“探索杯”科学探究活动师生作品展评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科学探究 | |
内容概览: | 关于举办第七届栖霞区中小学“探索杯”科学探究活动师生作品展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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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为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用积极向上的课内外活动引导中小学生提高对科学的兴趣,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推动中小学科学探究活动的开展,经研究,定于2016年10月中旬举办“第七届栖霞区中小学‘探索杯’科学探究活动师生作品展评”。
一、展评的宗旨
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的方针“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为指导思想,以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促进中小学科学教师专业发展,使中小学生掌握必要和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与方法,培养良好的科学素养,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目标。
二、主办单位
栖霞区教育局、栖霞区科学技术局、栖霞区科学技术协会
三、承办单位
栖霞区教师发展中心
四、展评主题
在创新中放飞梦想
五、参评项目
教师:
1.科技教育方案(申报表见附表6)
2.科技发明(申报表见附表6)
3.科教制作(申报表见附表6)
4.优秀科技教师(申报表见附表7)
学生:
1.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申报表见附表3);
(1)发明创造(小发明、小设计、小创造)
(2)科学论文(小论文、小建议)
2.科学幻想绘画(小学、初中)(申报表见附件4、11);
3.科技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申报表见附件5);
六、参评办法和要求
1.中学以校、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选送展评作品。教师作品数量不限。学生作品要求:每校学生参评作品不得少于5个小项目,每个项目参评作品数量按每校每200名学生1件报送。民办学校直接选送参评作品,作品数量参照中心校。
2.本届将社区作品一并纳入评比,每个社区报送4件,需在汇总表相应栏目中注明 “社区”二字。
3.每校推荐优秀科技教师候选人1名,每人提交一式两份本人设计的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方案及科教发明与制作作品一份。
4.为促进学校科技活动的开展,各校应参照区赛实施办法,组织开展科技创新选拔赛,择优集中上报优秀作品。未组织选拔赛的学校不得申报,不接受基层小学或个人的单独申报。
5.凡参加过以往省、市、区级以上科创大赛的作品,不得参赛,经过明显改进的除外。
6.中学以校、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根据本片展评作品情况在展评会场自行设计展区,并选送1~2件作品进行演讲答辩。
7.各校酌情申请承办展评会场。
8.所有上报材料于2016年10月13日送至展评会场,布置好展区,同时将作品电子稿上传360云盘,逾期不予评选。展评会场另行通知。
七、评选与奖励
1.评选条件:
见附件:《第七届栖霞区中小学“探索杯”科学探究活动师生作品展评细则和评选标准》
2.评选工作:
评选工作将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由主办单位根据展评所涉及的项目,聘请有关专家、骨干教师、科技辅导员担任评委工作。
3.奖励办法:
(1) 展评作品分项目、分组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占展评作品总数的10%;二等奖占展评作品总数的20%;三等奖占展评作品总数的40%。
(2)获一等奖以上学生的辅导老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3)获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学生作品推荐参加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4)设立优秀组织奖。根据各校开展展评活动的实施方案、参展规模、参展人数、活动形式和社会效果,以及组织参加区展评的情况等因素分别设立优秀组织奖。
八、注意事项
1.凡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报的将不予接受,视为放弃参选。
2.为促进学校和社区青少年科普活动的开展,各校应参照区赛实施办法,组织初赛选拔,未组织选拔赛的学校不得申报,不接受个人的单独申报。
3.凡参加过以往省、市、区级以上科创大赛的作品,不得参赛,经过明显改进的除外。
4.机器人工程设计类作品,已转至专项机器人竞赛内容,参加相关机器人竞赛渠道选拔,在此不再申报。
5.《第七届栖霞区中小学“探索杯”科学探究活动师生作品展评细则和评选标准》和各项申报表及竞赛的后续通知可从栖霞教育信息网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