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901/2016-00289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16-11-23 |
生效日期: | 2016-11-23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加强全区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意见 | |
内容概览: | 关于加强全区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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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提升学校安全防范能力,从根本上预防涉及学校及师生安全的恶性事件的发生,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现就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牢牢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工作底线思维、红线意识。以落实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为核心,以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薄弱环节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维护校园安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广大学生、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2.工作目标。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有效推进,师生自我防范能力全面提高;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治,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危害学生、儿童人身安全的案件和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网络、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更加健全,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建立防控体系具体举措
1.加快学校安全工作地方立法进程。学习借鉴国内其他地区先进经验,从法理层面明晰安全管理属性,推动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保卫法规体系;明确风险防控的适用对象及范围,规定政府各职能部门、校方、师生的权利义务。建立政府、学校及家庭、社会的安全工作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经费保障制度,各校、园要设置专门经费,用于“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工作基础软硬件添置。要明确规定学校开设必要安全教育课程,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要规定校园人身伤害事故预防机制和处理机制,确保校园人身伤害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及时、妥善处理,把事故处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2.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学校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理责任体系,依据《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以网格化的形式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3.全面推进安防达标建设。学校应根据规模配备相应数量且有资质的保安员,配备相应数量的视频监控、入侵报警系统等防卫器材。学校的视频监控可根据需要与上级监控中心联网,入侵报警系统与属地接警中心联网。
4.建立安全经费保障机制。学校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人防、物防、技防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师生安全教育与培训等。学校生均经费中列出安全工作相关科目,保证学校安全常规工作有序进行。
5.建立安全教育课程体系。依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建立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小学阶段的安全教育在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中进行,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初高中阶段要在学科教学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渗透安全教育内容,考虑将安全教育知识内容纳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编写全区“安全自护教育读本”,将安全教育列入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系列,分层次开展培训工作。
6.加快安全教育基地建设。根据学生认知特点,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大力建设符合安全教育要求的体验基地和场馆,各学校应积极与公安、消防、交通、治安以及卫生、地震等部门联系,借用以上部门已有的教育基地和资源,组织学生定期参观综合及专项安全教育场馆,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安全意识,促进学生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7.规范应急疏散演练。学校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中小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幼儿园每季度开展一次。通过实战型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增加师生安全意识,提高逃生自救能力,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有序、迅速地安全疏散,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8.建全联动安全工作机制。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区政府领导下,区教育局将主动与区相关职能部门加强配合,齐心协力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部署和检查考核。坚决整治学校周边治安乱点和治安隐患,着力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切实落实涉校高危人员管控措施。
9.妥善处置涉校师生伤害事故。依据《侵权责任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应以救人为先,事后依法确定事故责任,学校依法应承担责任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事故处理过程中有关人员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关人员。
10.积极做好校车、消防等重点工作。一旦发生校车交通、火灾等事故极易引发师生群死群伤,社会影响巨大,应给予高度重视。要严格执行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和消防管理责任,加大经费投入,提升校车和消防工作基础水平,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杜绝发生校车、消防等事故。
三、建立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督导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区、校两级学校安全工作监管体系;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工委(党委)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学校履行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学校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健全完善学校安全事故查处和挂牌督办制度。对学校安全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实施考核,对学校安全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学校以及为学校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学校安全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学校,追究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借力信息化手段提升风险防范等级。依托智慧校园建设,推进 视频监控市区联网平台、学校网格化责任体系和隐患查报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针对安全工作实际,大力拓展学校云数据建设,强力推进基础信息采集,全面深化资源整合应用,有力支撑隐患整改和责任落实,实现学校风险防范效能的新提升。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