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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033901/2017-000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栖霞区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17-02-1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2017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布置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    关于2017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布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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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布置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2017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工作已全面展开(https://njzz.nje.cn/),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开通“资助”办理绿色通道,及时回应咨询投诉

  各校要创新宣传形式,采取多种形式将各项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位学生及其家长。在收费公示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联系电话”栏目内公布学校资助工作人联系电话,做好政策解答和办理资助申请,及时解决学生及家长反映的问题。

  二、认真落实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1、本学期资助困难类型、资助标准及系统操作流程均沿用年上学期文件(文件见附件),学校数据上报截止时间为3月10日。

  2、对符合政策要求的教办公办幼儿园及民办惠民幼儿园幼儿直接免收保育保教费、其他民办幼儿园免收50%的保育保教费、中小学困难学生免收学费、代办费、社会活动实践费,不得采用“先收后退”的方式,生活补助费用5月底前直接转入学生紫金农商银行账户。

  3、南京市学生资助系统中已设置了市民政局低保及低保边缘户数据查询功能,可查询到的学生,应直接享受困难生资助政策,查询截图可作为证明材料上传系统。学校应主动联系家长,只要其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学生紫金农商银行账号即可申报,无需再到民政部门开具证明。

  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单并不能涵盖所有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在读学生,如不在名单内的学生,只要按要求提供符合政策的材料,均可办理,不得以不在名单内为由拒绝受理。

  4、除市民政局提供的名单所列学生、孤残儿童、革命烈士或因牺牲军人、警察子女三种困难学生外,对于春季新增其他类型学生均需认真审核证明材料,保证其在有效期内。

  5、教办公办幼儿园、公办高中需提醒会计人员按要求提取资助专用基金,并于3月底前将会计凭证、附件复印件报至计财科。

  三、系统中上传学生信息时,要确保照片规范、清晰、正确(特别注意姓名、账号的正确)

  秋季学期代发学生生活补助时,部分学校因资助学生账号或姓名信息录入错误导致发放失败,当时及时联系了相关学校进行了信息更正保证款项在第一时间发放到了学生账户中,但因系统关闭的原因,资助系统中的信息并没有更新,请大家务必在本次编辑上报数据时进行更正。

     栖霞区教育局财务管理科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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