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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033901/2017-00077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栖霞区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17-04-0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栖霞区教育系统“星级团委”达标创优活动的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    关于开展栖霞区教育系统“星级团委”达标创优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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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栖霞区教育系统“星级团委”达标创优活动的通知

各中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共青团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教育系统共青团工作创新驱动、规范提升,全面履行团的职责使命。经研究决定,区教育局团工委以推进团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为目标,开展2017年度“星级团委”达标创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区各初中、高中、职业学校团委
    二、创建流程
    (一)自主创建
    自3月底启动,各校团委对照《栖霞区教育系统“星级团委”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2,以下简称《评分细则》)中的具体指标,逐项落实创建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填写《栖霞区教育系统“星级团委”创建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并上报年度工作总结与相关荣誉材料,材料准备周期为2016年4月—2017年4月。
    (二)组织评审
    4月中旬,教育局团工委依据各校团委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进行初评,确定并公布入围“星级团委”复评名单。4月下旬,教育局团工委对入围学校团委进行综合星级评定。 
    (三)公示表彰
    区教育局通过栖霞教育信息网公示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报经教育局党工委同意后,5月初,对2017年星级团委达标创优工作进行表彰。同时建立星级团组织档案库,将其作为团内创先争优的基本依据。
    三、创建方法
    (一)星级评定
    共设定“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三个等级,三星以下只计分,不授予星级。对照《评分细则》,按照具体指标分类逐项计分。
    (二)动态管理
    星级管理评选两年为一个周期,本周期评定的星级,原则上两年内有效。本周期内,工作表现特别优异的团委可申请晋级,考核合格后方可逐级或跨级晋升;对工作业绩不达标的团委将予以降低或取消星级的处理。
    (三)奖惩激励
    1.团委星级创建的结果,将作为教育局团工委开展创先争优工作的基本依据。原则上只有达到三星级的团委才具备参与团内各项评优资格,四星级以上的团委优先推荐参与市级(含市级)以上共青团工作荣誉评选。
    2.对于不积极参加星级团委创建活动或连续两届未达到三星级的团委,教育局团工委将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书,督促其整改落实,并报送所在学校党组织。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高度重视
    各校团委要把星级创建活动,作为从严治团、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重要抓手,做好组织发动,作为贯穿全年的重要工作抓好抓实。 
    (二)细化方案,加大宣传
    各学校团委要结合自身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抓好星级团委创建活动的部署和落实。要充分利用微信、QQ工作群等网络媒体,加强信息报送和交流,大力宣传星级团委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对优秀的创新性工作方法要及时进行总结提炼。
    (三)有序推进,按期报送
    4月17日前,请各校团委将2000字以内的工作总结、相关荣誉材料复印件(2016年4月至2017年4月)、《创建申报表》(附件1)、《评分细则表》(附件2)各一份,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至教育局团工委,同时请将工作总结、《创建申报表》、《评分细则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共青团栖霞区教育局工委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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