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3-2777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重点工作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3-01-19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1月份完成的重点工作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重点工作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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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扎实做好寒假安全教育和校园安全工作。
2.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
3.进行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讲。
4.4所学校被认定为2022年“南京市园林式校园”。
5.召开机关科室工作汇报会暨学校综合评估反馈会。
栖霞区教育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