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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033899/2023-9373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报告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栖霞区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3-10-3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对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66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关 键 词:    建议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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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66号提案的答复

李志缤委员:

您在区政协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有效推进校外非学科机构合规管理的建议收悉。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调查研究,积极推动办理,现答复如下:

双减工作是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栖霞区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省市教育部门工作要求,稳妥推进校外培训治理,学科类培训机构“大大压减”目标较好实现,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充分发挥,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日益规范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双减”意见,全面推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加快推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批,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栖霞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批工作的指导意见》,将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推进落实。

一、全面摸清底数,加强部门协同。充分发挥“双减”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坚持统筹部署、分工协作、联合行动,通过多种途径加大政策宣传,加强信息共享和情况通报。各主管部门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借助社区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构建街道(乡镇)、社区(村)动态排查机制,对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摸排,完善基础信息数据库,根据机构变化情况实现动态更新,为推进分类审批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准入程序,优化办事流程。按照省、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管理办法和法人登记要求,各培训机构主管部门修改完善了《栖霞区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管理指引试行》《栖霞区体育类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准入管理指引试行》,并正在与区行政审批局、民政局、金融局等部门就沟通协调审批流程、资金监管等问题,为办学资格审批做好准备,对符合条件的机构尽快审批发放核准意见 书。加强部门之间审管衔接,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防止出现监管盲区或监管冲突。各部门进一步创新审批服务模式,制定准确完备、简明易懂的办事指南和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理流程图(表),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三、加强预收费资金监管。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区教育局目前已完成对持有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机构全部实施资金监管,各主管部门在分类审批中也明确规定资金监管作为审批前置条件。区市场局对校外培训机构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加强日常监管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发挥牵头作用,会同非学科类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日常巡查、线索举报等方式,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价格、收费时长、培训合同、收费公示、收费票据等内容的联合监管。大力推进全国平台的使用,引导各类机构使用全国平台售课、消课、退课,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健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园监管机制。在分类审批基础上,完善培训机构白名单审核机制,坚持公益性原则,区教育局将会同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在监管平台的白名单中确定允许引进的培训机构,形成培训机构和服务项目名单及引进费用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确定引进费用标准。建立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探索成立教育行政执法专门队伍,加强教育执法力量配备,充实一线执法人员,配齐执法装备,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非学科类培训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协调,依法严肃查处资质不全、打擦边球开展学科类培训、不正当价格行为、虚假宣传、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招生入学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开展法律评估,促进校外培训机构风险防范规范化,积极组织执法培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能力。发挥区教培机构风险处置专班功能,做到校外培训机构风险监管早发现、早应对、早处置,建立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重大风险隐患发生。

人:蒋劲松

联系电话:85664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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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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