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5-50161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组配分类: | 招生招考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5-07-2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2025年南京市栖霞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告(第二次)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告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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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南京市栖霞区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对461位申请人的条件进行综合审查,同意认定:83人幼儿园教师资格,236人小学教师资格,142人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因相关部门核查的个人犯罪记录情况尚未完全反馈,如后期我局收到申请人的犯罪记录情况而本人在个人承诺书中未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由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作出撤销教师资格的处罚。
申请人可以在附件1《2025年南京市栖霞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第二次)》中查询认定结果。
领证时间:2025年7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领证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栖霞区文苑路118号6838室)
领证须知:
1.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认定申请表请及时归入本人档案,遗失不补)。
2.证书确需代领,被委托人需持有委托人出具的个人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3.尚处于妊娠期的申请人员,应在孕期结束后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并及时将体检合格证明交到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6838室,经审核合格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如逾期(截止2026年7月31日),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将按规定取消教师资格,并同时注销教师资格证书。
4.默认邮寄的证书将于7月28日由EMS发出,请关注EMS中国邮政小程序的信息。
咨询电话:025-85501433
附件1:2025年南京市栖霞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第二次)
附件2:个人委托书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