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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033899/2026-09712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组配分类:    养老服务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栖霞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6-02-0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南京市栖霞区养老服务消费券项目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遴选的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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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南京市栖霞区养老服务消费券项目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遴选的公告

根据《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养老〔20262,现决定组织开展我区养老服务消费券项目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中第5.1评估环境的相关规定;

2.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3.能够独立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无《江苏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中明确的名单列入以及其他失信、违规违法等情形;

4.与根据评估结果提供养老服务及补贴的养老服务组织之间关联或利益关系;

5.评估机构应至少配备4名专职评估人员,以及不少于1名专职管理人员及技术支持人员;

6.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

7.评估人员需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民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8.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1.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报表(附件1);

3.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附件2);

4.评估人员相关资质证明(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明、社保缴纳记录等);

5.报名条件6中提及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满足《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中第5.1评估环境的评估场所照片;

7.《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遴选公告发布日之后生成)获取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3);

9.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委托协议(附件4);

10.老年人能力评估价格备案表(附件5)

注:所有材料逐页盖章,并密封报送

、申报时间

首批报名自即日起2026年3月31日。请有参与意向的评估机构2026331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章后送至栖霞区文苑路118号栖霞区政务服务中心8817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343743030@qq.com邮件主题注明评估机构遴选+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凯,电话:025-85337223

、结果确认

区民政局将组织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动态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即可入围栖霞区养老服务消费券项目第三方评估机构库,养老服务评估机构与区民政局建立委托关系后,即可启动评估工作。

五、其他要求

1.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得承担与评估结果应用有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估的相关工作。

2.对评估行为不规范、弄虚作假的机构,解除委托关系并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南京市栖霞民政局

20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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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南京市栖霞区养老服务消费券项目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遴选的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