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5-41988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 |
组配分类: | 就业创业政策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2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整合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公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告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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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创业,落细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扩岗补助相关政策举措,对招用毕业年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为整合现有政策资源,决定自2025年6月1日起,不再受理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相关政策终止,咨询电话025-85391369。
特此公告。
南京市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