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19-10257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解读材料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9-05-10 |
生效日期: | 2019-05-10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栖霞区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解读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一、政策出台依据
方案的制定主要依据是《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该《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包括下列内容:(一)主要灾害点的分布;(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三)重点防范期;(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五)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方案的制定的其他依据是:《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苏政办〔2011〕163号)、《南京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和《栖霞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出台背景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是社会公共安全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专门研究提高我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问题,提出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关系国计民生,要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018年度,我区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工作细致,应急响应迅速、专家研判准确、处置措施得力,全区新增隐患点8处,没有出现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根据2018年全区地质灾害灾(险)情分析,结合我区多低山丘陵、历史上切坡建设、以及我区地质灾害现状与变化趋势等特点,2019年3月份,我区对栖霞区内的所有街道再次进行了排查,同时聘请了南京市地质灾害应急地质环境保护技术中心对所有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进行了核查,最终认定了71处为需要在2019年加强防范监测和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结合气象部门对2019年降水趋势预测,我区出台2019年度《工作方案》,为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指导,力求通过完善方案来推动全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更加科学、有序,对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三、目标任务
《工作方案》印发后,由各街道、区相关部门、园区(平台)具体落实,对辖属范围内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开展包括巡查、监测、调查、值班值守、应急处置、工程消险、宣传培训演练等在内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完善全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防灾责任。各街道、区相关部门、园区(平台)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监测责任人,建立网格化地质灾害群防群测模式。
二是明确工作任务。各街道、区相关部门、园区(平台)要全面摸清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基本情况,做好日常监测、防灾、避险、紧急撤离等各项工作。
三是健全应急系统。各街道、区相关部门、园区(平台)要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切实加强处置突发地灾应急事件应急队伍建设和地灾应急演练等各项准备工作。
四是加大治理消险。针对2019年重点监测的隐患点,相关街道、园区(平台)要制定治理方案,排定治理计划,加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力度,确保按照方案要求完成治理任务。
五是完善防治制度。全面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
六是提高防灾意识。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宣传计划,提高广大群众防灾意识和参与热情,为全民防灾、抗灾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五、关键词诠释
地质灾害: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滑坡、崩塌和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栖霞地区主要地质灾害有滑坡、崩塌和地面塌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