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6-2113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组配分类: | 政府采购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人民政府龙潭街道办事处 | 生成日期: | 2026-04-0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尾号泵站服务范围内雨水管道溯源排查工作竞争性谈判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告 | |
| 内容概览: | |||
| 在线链接地址: | |||
| 文件下载: | |||
项目概况:
尾号泵站服务范围内雨水管道溯源排查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公告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JX-20260401
项目名称:尾号泵站服务范围内雨水管道溯源排查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最高限价:23.11万元。
采购需求:尾号泵站服务范围内雨水管道溯源排查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供应商为个体户或自然人的除外;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个体户或自然人的除外;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缴纳税收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供应商为个体户或自然人的除外;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政府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乙级(工程测量专业)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②供应商必须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检测检验能力表中须涵盖城市排水管道或地下管线;(提供CMA计量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4. 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方式:在栖霞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免费下载谈判文件和文件获取登记表。
注:文件获取后,请将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盖章后扫描发送至1294469907@qq.com邮箱或邮寄至代理公司,未发送或邮寄文件获取登记表的单位将视为无效获取,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开始时间:2026年04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龙安小微企业科技创业中心6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龙安小微企业科技创业中心6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江苏”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关于本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https://www.njqxq.gov.cn/)”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若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在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龙潭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港城路
联系人:刘晓敏
联系电话:135840491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加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路88号2号商务楼518室
联系方式:15251886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尧
电话:15251886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