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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033899/2022-0489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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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栖霞区人民政府迈皋桥街道办事处 生成日期:    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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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迈皋桥街道尊老金申领须知
文  号:     关 键 词: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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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皋桥街道尊老金申领须知

今年以来,迈皋桥街道充分利用好各类资源,为辖区老人发放尊老金,努力让辖区内的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营造尊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一、发放对象

具有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户籍且年满8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

80-89周岁每人每月50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三、尊老金申领

(一)登记

老年人年满80周岁前1个月,由老年人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登记。登记时须填写《尊老金发放对象登记表》,并提供老年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紫金农商银行或南京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核对原件后,复印件由居(村)委会存查,原件当场退回。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二)发放

1、尊老金发放的起算时间,应当从满周岁的月份起算

2、通过银行卡(存折)按月发放。

3、老年人户籍跨区迁移的,应当及时告知原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或居(村)委会户籍迁移情况。户籍迁出当月的尊老金由迁出地发放,自迁出的次月起由迁入地发放。

4、对排查出来的失联老年人,自排查发现当月起暂停尊老金发放,并将失联老人信息从尊老金平台上进行注销。失联老年人恢复联系时,按原标准补发累计应发金额。

(三)补发

符合领取条件的老年人未按时登记领取的,按原标准限发两年内累计应发金额,老年人已死亡的不予补发。

图解:迈皋桥街道尊老金申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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