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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033899/2026-2046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政府采购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栖霞区人民政府尧化街道办事处 生成日期:    2026-03-3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竞争性磋商公告(栖霞区尧化街道2026年水环境排查技术服务项目)
文  号:     关 键 词: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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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栖霞区尧化街道2026年水环境排查技术服务项目)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尧化街道办事处栖霞区尧化街道2026年水环境排查技术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请潜在供应商在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4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3楼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H(26)-052(HT01)-DL001

2.项目名称:栖霞区尧化街道2026年水环境排查技术服务

3.预算金额:38万元

4.限价金额:37.9万元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标处理

5.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栖霞区尧化街道2026年水环境排查技术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6.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至20274月底(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 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2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磋商评审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磋商文件

1)各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经办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文件。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 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 时00分),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100元/套,现金售后不退。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3楼)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64月13日9时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64月13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3楼)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标书一份,U盘形式;响应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PDF格式);《磋商报价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一份单独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磋商报价表”字样。所有响应文件应密封且加盖企业公章;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未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予以否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标段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供应商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磋商小组依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 ’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 ”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 ”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 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的违法行为。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在线 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尧化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新城路21号

联系人:丁科长

联系电话:153660083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3楼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13813960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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