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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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尧化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7-12-01 11:02 浏览次数: 加载中...... 字体大小: 视力保护色:

  主要职责

  工委、办事处是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是城市工作的基础,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辖区内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充分发挥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适合职工有益健康的活动;加强团的组织建设,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开展群众性的青少年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妇联的组织建设,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做好人大、政协有关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工作。

  (二)制定街道经济和企业发展规划;负责所属工业、企业的资产核实、评估工作;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的管理;加强吸引外资和横向经济联合方面的服务和指导;负责对各经济组织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有关政策,负责街道自有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综合管理和审计监督。

  (三)负责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督促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积极开展文化教育、科普、体育等群众性活动;负责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

  (四)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加强市容卫生、环境保护、绿化美化等管理工作;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落实好全面二孩政策,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模式,推进医疗、卫生、养老、康复等大健康产业的发展和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力的配置与管理。

  (五)参与城市建设,创建新型街道活动,改善街道容貌,加强街道建设管理服务的指导;检查监督公共建设配套设施的落实,加强对住宅小区的城市管理工作。

  (六)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提高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能力,增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凝聚力。

  (七)开展双拥共建、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及退伍义务兵的接收安置;负责社会救济、征集兵源、社区服务、婚姻管理和殡葬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社会福利生产。

  (八)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对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组织涉及地区性、社区性、群众性的事务工作,并对其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街道依法行使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权。

  (九)按照市区要求,负责抓好“菜篮子”工程;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防汛防旱、植树造林、山林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及多种经营管理的指导工作。

  (十)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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