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1-103795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监管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1-10-15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栖霞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6期)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通知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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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035批次,涉及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29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栖霞区何绍凤超市销售的标称崇阳县富得利食品厂生产的芝麻奶油味小麻花,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二、南京市栖霞区商客隆水果蔬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三、南京市栖霞区爱年农产品销售中心销售的带根菜秧,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四、仙林湖农贸中心(王晴园)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五、栖霞区黄冬冬蔬菜店销售的生姜,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六、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寅春市场(于本所)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