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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033899/2021-13189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12-2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栖霞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7期)
文  号:     关 键 词: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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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7期)

近期,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139批次,涉及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34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栖霞区胡秀芳超市店销售的韭菜 ,腐霉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二、南京市栖霞区江毛生鲜销售中心销售的矮及黄(青菜),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工业大学。

三、南京市栖霞区胡鹏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青菜,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工业大学。

四、江苏谊品弘苏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壹城西区分公司销售的大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工业大学。

五、八卦洲农贸市场张文娟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工业大学。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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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公示第7批-合格.xlsx
食品公示第7批-不合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