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3-29530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3-04-0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告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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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环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等1175家企业(当事人):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当事人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对当事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当事人在2019、2020年度中至少连续两个年度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连续两个年度未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且连续两年未进行纳税申报。通过当事人工商登记联系电话及登记住所实地核查,无法与之联系。我局于2023年1月6日对1175家企业发布《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提示公告》。公告至今,山东环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等1175家企业仍未履行法定义务,仍未公示年度报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我局拟对1175家企业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可以自本公告送达(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 系 人:陈棹 施威恒
联系电话:025-85562792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18号
附件:长期停业未经营拟吊销企业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名单(1175家)
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4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