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3-72658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3-08-22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2023年栖霞区市场监管局部分市级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8.17)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市场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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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食品经营者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检,其中涉及我区部分商户,现将我局对相关商户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江苏谊品弘苏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栖霞分公司销售的鳊鱼,经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检测,检测项目“恩诺沙星,µg/kg”判定结果为不合格。执法人员在收到报告后立即将抽检不合格报告送达被抽样商户,并对现场进行了检查。经查,商户共购入该批次不合格鳊鱼数量为6.5公斤,货值91.68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商户已全部销售完毕,商户在收到报告后立刻展开召回工作,暂未召回该批次鳊鱼。当事人索证索票齐全,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于处罚,并将案件线索移送上游经销商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