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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033899/2023-9341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报告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10-3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对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99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关 键 词:    建议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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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99号建议的答复

樊晓洁代表:

您在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调查研究,积极推动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工作职责,监管辖区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二级以下的医疗机构经营、使用药械产品的质量安全。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相应企业扩大产能,统计梳理全市药店门店库存等情况。疫情期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统计药品零售企业涉及防疫药品、医疗器械的备货及渠道来源情况,鼓励区内的药品零售企业积极参加药品保障供应工作,区内大部分零售药店都积极配合,工作开展之初,区内有47家药店参与了疫情保障供应工作,其间因员工感染病倒导致药店无法正常营业,陆续有部分药店暂停保供事项,截至2022年底,我区仍有37家零售药店一直坚持在药品保障供应销售一线上,涉及全区的9个街道,基本保障了居民购买防疫药品的需求。目前,市、区两级市场监管局一直在监测全市药械物资产品的需求销售情况,一旦发生紧缺急需产品的情况,及时沟通联系市物资保障供应部门解决相关产品的物资供应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职能要求,强化对区内药店、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经营、使用药品医疗器械行为的监管,保障药械产品质量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栖霞区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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