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4-90543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监管 | 体裁分类: | 通报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11-2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2024年栖霞区高校、中小学幼儿园、保育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情况通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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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推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8月16日至9月15日期间,我局在江苏省食品经营监管系统中发布了2024年栖霞区学校食堂(含高校、中小学幼儿园、保育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指令。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具体情况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