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3-4981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体裁分类: | 通报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3-06-09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中共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通报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7月1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区司法局党组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3项10个方面的问题,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与区委第三巡察组、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的沟通联系、请示汇报,带领党组成员认真研究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亲自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将10个方面问题进行分解,细化为22个具体整改任务,54条具体整改措施;协调巡察整改中的重大事项、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局党组成立了区司法局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召开4次专题会议,全面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及时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确保巡察整改有序有力有效。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各责任单位认真贯彻局党组整改工作要求,立行立改,形成了领导带头、上下联动、督导问责、统筹兼顾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力打造“法企直通”服务驿站,落实助企纾困政策要求,以“法律诊所”、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公证驿站、“栖事宁人”个人调解工作室联盟等现有公共法律服务载体为基础,整合律师、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资源,为园区企业提供更优质法律服务。
二是丰富“栖事宁人”调解品牌内涵,加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力度,依托南京市大公二手车协会建成南京市二手车消费纠纷调委会。推出“栖事宁人”栖霞调解IP形象,配套制作微信表情包和调解动漫等系列作品,不断提升“栖事宁人”调解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是深化“家门口”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围绕民生实事任务要求,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站点布局,推行法律援助申请容缺受理工作机制,落实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探索建成“以名优律师为引领,以专职律师为主体,以兼职律师为补充”的法律援助专业化队伍。
阶段性成效:目前,全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化于心,用于指导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性、全局性工作新发展,着力打造特色品牌工作。一是全力打造“法企直通”服务驿站,作为党组书记抓党建项目,落实助企纾困政策;二是举办全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围绕调解品牌知晓率、调解员队伍建设、调解组织覆盖等多方面织密调解组织网络,赋能区域矛盾纠纷化解,扩大栖霞调解的工作品牌;三是围绕“一老一小”、聚焦弱势群体、关注军人军属为主线,打造了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法援工作站、山水园社区未成年人法援工作站、花岗保障房片区花岗社区法援工作站、驻区某部队法援工作站等4家法援工作站点;四是聚焦公证便民,与区检察院探索开展全市首家审查起诉阶段不认罪案件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全省首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机制。
2.关于“推动司法改革走深走实的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行政复议中心建设进度,尽快投入使用。
二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办案人员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率。
阶段性成效:区司法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办公会,研究区行政复议中心建设工作,经向区政府汇报后,选取位于南京市栖霞区尧佳路20号(原栖霞区政府服务中心)建设栖霞区行政复议中心,建设内容包括接待大厅、阅卷室、档案室、听证室等,区行政复议中心建设项目已向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办理申请报批手续,履行可研性报告等程序,计划投入94.8万余元。目前已完成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力争尽快动工,尽早投入使用。同时,通过组织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参加网上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交流、对重大疑难案件召开个案研讨会等形式,在办案实战中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办案人员业务素质。以购买服务方式补充专业力量,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采取内部调剂等方式促进行政复议机构的人员配备与改革之后的工作实际需要相适应,进一步提高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质量与效率。
3.关于“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的盯劲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争取各方支持,2023年3月,完成选址建设新社区矫正中心。2023年8月,力争完成智慧矫正中心外观、功能室、对外窗口等基础建设。2023年12月前,基本建成智慧矫正中心,实现社区矫正数据一体化、管理智能化、移动互联化、指挥可视化。
二是积极创建司法部、省司法厅“智慧矫正中心”。将刑事执行、特殊人群教育管理服务及刑罚执行一体化职能优化整合、智能化改造,实现“一体化、实战化、全方位”智慧矫正工作模式。
阶段性成效:社区矫正中心新址选定和司法部、省司法厅“智慧矫正中心”创建正在按计划推进。
4.关于“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2022年度对街道综合执法工作月度考核办法》,牵头编制街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探索司法所参与街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延伸行政执法靠前监督职能。
二是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建法治观察员队伍。
三是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通报考核机制。定期对行政败诉案件进行原因分析,提出规范行政行为的建议。
四是优化政府法律顾问使用机制,积极开展合法性审查、参与论证、提出法律建议等工作,为区委、区政府依法决策、重点工程项目有序推进等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阶段性成效:一是开展赋权事项实施专项评估,加强事中监督,逐步建立司法局牵头+业务部门主导+街道司法所参与的“1+3+9”监督管理体系;二是牵头事权下放3个部门和9个街道司法所按月组织网上考核、案件抽查、交叉互查,组织建筑安全执法和交通执法等专项监督靠前检查;三是细化配套制度,保障规范执法,制定《栖霞区街道综合执法重大处罚事项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组织街道成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综合执法实现靠前监督;四是定期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5.关于“强协作、畅沟通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民主意识,正确履行民主权利,积极参与民主决策,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增强班子成员民主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营造民主氛围,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及报告制度,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讨论不充分、意见不集中,不作结论性决策。
三是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完善议事规则。
阶段性成效: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的整体优势。召开局党组会、办公会做到会前有方案,会议有记录,会后有专题会议纪要,主要领导落实“末位表态制”;二是严格执行党内议事决策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确保科学民主决策;三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内控机制,制约权力运行。
6.关于“走基层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以转变工作作风、冲刺高质量发展、保障制度落实为抓手,做到岗位到人,责任到人,确保班子成员各司其职,高效优质地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是通过领导干部联系点、法企同行、专题座谈会等活动,经常性听取基层法律服务站点、代表委员、辖区群众等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是结合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总体部署,一把手、分管局长带领社区矫正局到司法所开展重点人头风险隐患排查和矫情分析研判工作,切实解决在特殊人群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阶段性成效:局领导扎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司法为民服务意识,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了解情况、解决问题。二十大前夕,局主要领导深入到9个司法所调研司法工作现状,排查风险隐患,对各项工作进行分析研判,确保了安全稳定。2022年10月下旬,栖霞区突发区域疫情,局领导分头带队奔赴迈皋桥街道、燕子矶街道以及隔离点一线防控,积极做好疫情状态下矛盾调处化解工作,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全年共先后抽派139批次志愿者支援和参与街道社区、交通卡口、隔离酒店、数据流调等防疫工作,圆满完成了防控任务。
7.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法润栖霞微信公众号、掌上云社区等推广宣传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不断提升知晓率;
二是新设立花岗社区、山水园社区法援工作站,逐步实现法援站点全域覆盖。
阶段性成效:一是通过法润栖霞微信公众号、栖霞区总工会微信公众号、掌上云社区等推广宣传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法律援助相关政策法规;二是完成了全区9个街道远程公证自助终端的安装并调试,实现了为群众提供高效公证服务街道全覆盖;三是在山水园社区设立未成年人法援工作站、在花岗保障房片区花岗社区设立社区法援工作站,方便弱势群体及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实现法援站点全域覆盖。
8.关于“推进律师助企纾困的思考不深”问题的整改。
一是与相关部门、园区、街道开展合作,主动与商会开展工作对接,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了解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制定法律服务需求清单;出台《法治服务小微企业九条举措》,发放公益法律服务助力券。
二是打造“法企直通服务驿(e)站”线上线下平台,为辖区企业提供全时空法企服务、全生命周期法治体检、全沉浸个性法律服务、全角度财税政策支持等服务内容,形成法律服务栖霞样板。
阶段性成效:一是研究出台《法治服务小微企业九条举措》;二是遴选52名优秀律师,按照专业类型组建了6个法律服务团队,在栖霞高新区、中建八局等企业开展6次专场培训、在园区开展4场交流座谈、现场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排查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治体检等,有针对性地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30件;三是依托栖霞高新区紫东园区,成立了“法企直通”法律服务驿站,每周安排律师值班,提供面对面法律咨询 62人次,处置电商平台案件16件,参与知识产权案件线上调解63起,并成功协助园区企业处置一起员工涉嫌职务侵占案,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97万元;四是组织23家律师事务所向企业共发放公益法律服务助力券1400份,累计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4200小时,向企业发放《栖霞区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300余册;五是积极研发推荐为企服务平台——“品律企服通”,建立中小微企业服务库,累计入库企业200余家,提供答疑解惑、财税咨询解答230余次,“线上+线下”为企业开展合同审查100余件,文本下载50余次。
9.关于“全民普法宣传形式单一”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法润栖霞”微信公众号和“栖霞司法行政”微博,增加小视频、动漫等宣传方式,加强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的推送。
二是充分运用法润民生群、掌上云社区等社区群宣传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阶段性成效:丰富互联网普法宣传手段,利用“法润栖霞”微信公众号开设动态专栏;继续与区融媒体合作,围绕社会热点问题,持续更新“法律诊所”普法栏目,开设小微企业维权专题;在法润民生群、掌上云社区等社区群,定期推送典型案例、法律法规、法治信息、案例解读等相关法律知识,与村(居)民在网上互动交流。
10.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定期排查廉政风险漏洞、制定防控措施、监控措施执行、规范操作流程,进一步抑制腐败动机、消减廉政风险,落实主体责任,构筑“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防控体系。
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政策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原则,进一步规范第三方社会服务购买操作程序和相关流程。
三是严格落实《栖霞区司法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用车手续,规范派车程序。
阶段性成效:一是严格落实《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五项清单”》,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二是积极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重新修订《廉政风险手册》,明确了责任人和分工表,落实防控措施;三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符合业务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管理和监督办法,确保内控制度真正有效运转;四是严格落实《栖霞区司法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对公务用车使用中存在的“一周一单”笼统报批的情况,立即进行整改,做到一事一批、出车必批,并及时上传到车辆管理系统。
11.关于“作风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狠抓四风建设,对发现的典型形式主义、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及时公开予以曝光。对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问题和社会影响的、被上级通报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有效发挥警示和惩戒作用。
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报销规定,从招待标准到陪同人员上严格控制,报销单据上注明人员,采取科室初审、财务再审,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签的方式加强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核查。
阶段性成效:一是组织 “四风”体检,“两转一提一强”活动。组织党员干警针对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等问题开展一次全面摸排,转变身份体验,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提振精气神;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流程落实,做到无公函不接待、确需接待时尽量在内部食堂或党校就餐,确保不发生各类违规违纪问题。
12.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工会慰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严格按照经费性质使用。在报销凭证中注明慰问人员身份,经费使用科目,做到不串用经费。
二是出差人员按照文件通知要求和工作需要派出,并在报销凭证中对信息做到详细说明。
三是严格落实财务制度,确保不发生问题。对2021年度缺少审核人、证明人签字的凭证进行补签,完善报销手续。
阶段性成效:严格落实各项财务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发生各类财务问题。
三、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事项及原因
因疫情等因素,有些工作整改不到位,部分整改事项推进不尽如人意,需要进一步推进落实。
1.根据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在加快队伍建设、行政复议中心建设上还有差距。目前为应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增长,通过学习培训、业务交流、案件研讨等方式,加强现有人员自身业务素质内挖潜力,同时以购买服务方式予以力量补充,对于进一步增配人员将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行政复议中心已完成办公地点的选定、图纸的设计、经费核算、完备手续、审核报批等前期准备,后续建设正在加紧推进,争取早日投入使用。
2.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智慧矫正”示范区创建, “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不高。目前,社区矫正中心新址选定和司法部、省司法厅“智慧矫正中心”创建正在进行。
四、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巡察反馈问题取得初步成效,干部队伍精气神得到进一步提振,机关党建工作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工作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但区司法局党组及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都清醒认识到,我们很多项工作才刚刚起步,巡察整改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效,持续推进巡察整改长效化。
一是持续整改,务求实效。重点针对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和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明确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主体等。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是建章立制,长效长治。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加快完善制度约束和监督管理,特别是在物资采购、社区矫正、干部人事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做起,从小事、具体事抓起,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强化检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行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达到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25-85569610;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佳路20号6号楼606室;电子邮箱:511200762@qq.com。
中共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党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