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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033899/2024-31519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组配分类:    法律服务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栖霞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4-04-3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栖霞区司法局“三聚力”法治暖“新”
文  号:     关 键 词: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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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司法局“三聚力”法治暖“新”

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紧扣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法治需求,聚力载体建设、需求导向、非诉解纷,高标准打造“法治驿站”,高质量开出“法治处方”,法治温暖新业态新就业群体。

一是聚力载体建设“法治驿站”便捷高效依托龙潭街道货车司机党群服务站,打造便捷高效的“法治驿站”,为货车司机等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提供饮水、充电、休息、医疗用品等多样化的基础服务,建立法治图书角、法治宣传栏、法治宣传墙等,配齐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学习资料,帮助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利用碎片时间自我增值,提升法律素养。拓宽“法治驿站”服务功能,由党员律师组成的新业态法律援助讲师团举办法治讲座,以案释法,明法析理,讲解法律援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精心解答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关注的热点、疑点、焦点法律问题。

二是聚力需求导向,“法治处方”靶向施策。立足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服务需求,对居住在龙潭街道的货车司机、“外卖小哥”等发放调查问卷,广泛梳理该群体的法治需求,整理成需求清单,切实根据法治需求清单,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针对新业态新就业特别是平台企业劳动用工矛盾易发、多发的特点,组织律师深入新业态企业开展“一对一”法治体检服务形成法治“体检报告”,开出“法治处方”。对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关心的子女暑期安全和教育问题,成立暑期公益班,安排法援律师、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日常的知识辅导、安全管理、法治宣传等,解决后顾之忧。开辟“两新”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流程,预约服务,坚持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做到 “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三是聚力源头治理,“法治大餐”丰盛味美。政法网格员、明星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力量深入摸排,及时掌握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矛盾纠纷,实现排查工作全覆盖、无死角。调解员不定期实地走访,通过“拉家常”“唠唠嗑”方式解决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的“烦心事”“揪心事”,对排查中发现符合法律援助的案件,调援互动,普调结合,实现纠纷调解与法律援助、劳动仲裁、公证服务等无缝衔接。依托区、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新业态新就业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平台,实现了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及时有效化解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网约车、货车司机等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在行业活动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引导律师等专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对准需求、精准服务,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提供免费、专业、便捷、高效的法治服务。(栖霞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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