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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033899/2024-48238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组配分类:    法律服务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栖霞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4-06-2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栖霞区司法局扮靓非诉解纷“风景线”
文  号:     关 键 词: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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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司法局扮靓非诉解纷“风景线”

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聚焦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品牌,顺畅府院沟通,强化鼓励激励,注重源头预防,扮靓非诉解纷“风景线”,不断提升广大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是聚焦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品牌。以征地拆迁、房产物业、企业欠薪、婚姻家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排查切入点,形成全覆盖、无疏漏的大排查网络。将排查出来的风险点和矛盾隐患,及时进行汇总、梳理,区分纠纷的性质和类别,采取“红、黄、蓝”三色分类管理法,逐件进行分流调处,明确责任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将矛盾纠纷特别复杂或可能演变为群体性纠纷的列为“红色”等级,由区矛调指挥中心、信访局等协同配合,实行“攻坚克难”化解;将可能引发阻工、扰工多重纠纷的列为“黄色”等级,联合辖区派出所、劳动所、企业代表共同解决,实行“联动联通”化解;将一般邻里、涉企矛盾纠纷列为“蓝色”等级,由公调室和村(居)调委会主导,实行“现场办公”调解,做到“专色专案、专案专措、专案专人”,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

二是妥解行政争议,顺畅府院沟通。加强和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上的作用,指导区环境保护局、区水务局、区公安分局等11家部门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并将行政调解委员会名册全部上传至苏解纷平台,及时有效化解与行政管理有关的争议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畅通政府与法院沟通渠道,坚持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平台作用,利用政府行政优势和法院专业优势,强化府院联动和信息互通,做实“一案一策、一案一调、一案一督”,及时梳理高败诉风险案件,共同开展诉前、诉中、判后和执行各阶段行政争议化解工作;通过联席会议制度通报交流有关行政涉诉工作情况,协商解决行政争议具体问题,群策群力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组织庭审观摩,联合区法院开展行政机关参加庭审观摩活动,邀请区领导、机关单位负责人参加,通过“零距离”接触庭审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法律意识,提高出庭应诉能力、应诉技巧。

三是鼓励激励到位,浓厚实干氛围。注重规范调解人才选聘工作,面向社会招录有法律从业经历、法学专业背景的调解人才,打造“招之能来、来之能调、调之能成”的过硬队伍,形成“百花齐放、盎然生机”的崭新调解格局。制定《专职人民调解员绩效发放考核办法》,按照基础工资+提优绩效对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绩效评价。按照“谁受益、谁保障”的原则,明确公调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街道发放基础工资、区司法局发放绩效补贴的经费保障机制。近三年来,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平均年收入6万余元,发放专项绩效考核 120余万元,卷宗补贴 33.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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