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5-53529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组配分类: | 法律服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5-08-06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栖霞区司法局“三项服务”当好民营企业“贴心人”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司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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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结合法治宣教、行政复议等职能,成立“宣教团队”,创设“专属管家”,为民营企业纾难解困,排忧解愁,甘当民营企业“贴心人”。
一是成立“宣教团队”,广接地气,答疑解惑。成立民法典宣讲团,走进“南京市民营女企业家联合会”,为该联合会民营女企业家解读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该法典顺应了新时代广大群众的法治需求,特别是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重要立法目的,将权利平等、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保护英烈、环境正义等价值理念外化为法律规定,体现了鲜明的价值导向、民族特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宣讲律师介绍了民法典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调整范围、基本结构、基本原则和对法治建设的重大影响等,分别从民法典的基础知识、编撰历程、结构安排、特色亮点等四个方面进行解读,选取重点条文进行详细讲解,帮助民营女企业家较好地熟悉和掌握常用的法律知识。
二是创设“专属管家”,精挑细选,精心服务。响应民营企业需求,创设民营企业“专属管家”,由民营企业选择公证员担任专属公证管家,提供线上法律咨询、线上办理、预约上门服务、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服务等具体事项,做到公证服务靠前延伸、便捷高效,助企纾困。通过“产学研”有机融合,积极培育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领军人才”,配齐配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的公证员,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能力,激发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创造活力。宣传推广各项线上服务平台,重点推介商业秘密保护、远程公证等服务,进一步提升公证便利性,有效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防止证据灭失,为诉讼提供可靠的证据依据,积极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开辟“绿色通道”,方便快捷,息诉止争。开通民营企业行政复议案件立案“绿色通道”,保证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快立”,集结办案骨干力量优先办理,保证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快审”,缩短办案期限,保证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快结”,帮助企业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纠纷,克服生产经营困难,引导其依法经营管理,提高抗击市场风险能力。以“合法、合理、自愿”为前提,主动加强与复议各方的联系沟通,在明确主要事实的前提下,促进各方和解,息诉止争,依法稳妥处理纠纷,保护其合法权益。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加强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督察等手段,倒逼依法行政,为民营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