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6-2080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组配分类: | 政府采购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水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6-04-0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栖霞区北十里长沟东支及百水河流域排水防涝综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告 |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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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栖霞区北十里长沟东支及百水河流域排水防涝综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咨询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江苏顺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市京口区谷阳路88号东郡华庭16幢6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4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栖霞区北十里长沟东支及百水河流域排水防涝综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咨询服务
2.项目编号:JSST-202601-16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7.44万元,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出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并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可意见以及水土保持批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
8.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为栖霞区北十里长沟东支及百水河流域排水防涝综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咨询服务 ,质量要求满足现行的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采购要求。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见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在评标时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扣除10%之后的优惠政策参与评标。
(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注: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没有登记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和邮箱获取文件。
2.现场获取文件地址:镇江市京口区谷阳路88号东郡华庭16幢6层。
3.邮箱获取文件:请供应商将获取文件所需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1260070211@qq.com并电话告知,请将“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领取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相关信息写在邮件正文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采购文件。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5240298867。获取磋商文件时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报名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注: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时间: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磋商文件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接收:2026年4月14日09:00(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4月14日0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江苏顺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镇江市京口区谷阳路88号东郡华庭16幢6层)
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U盘壹份,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相关内容涉及到单位及法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件”。U盘密封包装,文件及U盘合并在一个外封套密封包装。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纸质副本文件或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现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并填写签到簿。
2.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3.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4.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5.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6.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7.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8.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六、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栖霞区长江堤防管理所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18号
联系人:王科 电话:025-855617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顺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5240298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