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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033215/2018-00037 主题分类: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栖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18-07-13
生效日期:    2018-07-13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栖霞区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    通知
内容概览:    南京市栖霞区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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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南京市、区属事业单位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招录笔试成绩于2018年7月12日可登陆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查询,根据《南京市、区属事业单位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及《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苏卫人﹝2014﹞10号)规定,确定面试资格控制线为 60 分。现按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报考栖霞区卫生事业单位的面试资格控制线以上考生,按各岗位招聘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入围人员(详见《南京市栖霞区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7月17 -- 18日, 9:00--12:00     14:00-- 17:30

  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按通知要求带齐复审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地点

  栖霞区卫计局(栖霞区仙林街道文苑路118号仙林商务办公中心C区3348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明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明

  (1)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注:可通过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3.资格证明

  根据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考专业必须与取得的执业资格专业相符

  在职人员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印制的《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对提供的证书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面试资格控制线以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四、资格审核、面试人员名单公布

  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审核后将原件返还,复印件留作终审,终审结束后,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栖霞区政府网站公布。

  联系电话: 025-85570532

  监督电话:025-85664194

  附:《南京市栖霞区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栖霞区卫计局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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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2018年上).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