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2-44351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组配分类: | 重点工作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2-05-1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栖霞区全力开展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住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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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栖霞区全面开展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
5月5日,栖霞区安委办和住建局印发了《关于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 迅速开展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的紧急通知》,明确责任、排查重点、排查内容及各阶段完成时限,落实落细排查整治工作。各街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自建房和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全面统筹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5月7日上午,栖霞区组织收听收看国务院安委会召开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上级会议后,区政府主要领导就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会议精神,要求各单位深刻吸取“长沙4·29”等事故教训,提高站位、时刻警醒,聚焦问题、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形成合力,强化宣传、积极引导,举一反三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把各类风险估计得更加充分,把各项措施准备得更加扎实,牢牢把握住建领域安全工作主动权。
5月9日,省安全生产督查组赴栖霞区检查督导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听了栖霞区政府安全工作汇报,检查了台账,并对栖霞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行现场督导。栖霞区对督查组检查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立即组织房屋安全评估,对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督促整治,并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安全。
5月10日上午,栖霞区政府再次召开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推进会,研究分析当前房屋安全形势,区政府分管领导对再排查再整治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并强调四点意见:一是形势逼人,务必高度重视。二是时间紧迫,务必全力以赴。三是任务艰巨,务必分类处置。四是责任重大,务必动真碰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