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3-9229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报告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3-10-26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对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47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建议提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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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利萍代表:
您在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步伐的建议”收悉。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调查研究,积极推动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物业行业监管。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迎复审等工作,每月联合区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检查,实现全区居民小区检查全年全覆盖,并形成检查简报上呈区政府下发各街道和物业企业,对飞线充电、车辆乱停放、楼道堆放杂物等问题整改不力的给予物业项目黑榜通报或给予物业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扣分。对管理服务差、群众诉求多的项目,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形成负面清单,年底强化负面清单结果应用,督促物业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规范服务。
二是建设区级美好家园平台。落实区级美好家园建设要求,住建局对接区城市数字治理中心,在全区“一网统管”平台开发“美好家园”监管平台,接入市房产局“智慧家园”系统数据,强化动态场景应用,及时解决乱扔垃圾、车辆乱停放、电动自行车进楼道等动态场景问题,通过智能化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形成有案可查、有据可考的数据管理体系。
三是推动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对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由街道、社区牵头指导小区居民成立业委会或管委会,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小区居民同意,由业委会或管委会向所在街道提出申请,按照居民申请、街道申报、区出新办初审、项目确定、区政府立项等程序确定小区改造项目。对于老旧小区路面破损、外墙及屋面渗漏、停车位改造等局部维修改造工作,可以通过申请小区公共维修资金、社区为民办实事惠民资金等途径,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改善小区居住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栖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