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3-9230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报告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3-10-26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对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00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建议提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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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琳代表:
您在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出台回购安置房政策的建议”收悉。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调查研究,积极推动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棚户区改造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栖霞区各相关平台为满足大量拆迁安置需要,规划建设了多个区级保障房项目。目前我区已建安置房能基本满足已拆项目的安置需求,且自去年下半年始各区新建安置房项目需报经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新建安置房项目及规模将受严格控制。
据了解,我区“十四五”期间无大面积征收拆迁,今后几年我区计划新建安置房项目仅有一个且规模不大。区各城建平台目前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资金困难,若此时回购房源将造成国有资产闲置和资金浪费。且对于已交付的安置房,如进行回购需考虑影响二次销售的诸多因素,操作难度较大。
《南京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暂行办法》已于4月18日起施行,我区房票安置实施细则正在研究制定中。此次全面推行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政策,将更好地满足被征收人多样化的置业需求,同时也可减少安置房的需求量。后续我区若有拆迁项目的安置房源无法满足需求时,将视情况考虑以回购安置房的方式解决上述问题。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栖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