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3-9231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报告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3-10-26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对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32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建议提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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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黎丽代表:
您在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全区住宅小区物业行业监管的建议”收悉。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调查研究,积极推动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党建引领,增强小区综合治理能力。坚持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推进全区“红色物业”全覆盖。健全物业企业党组织同步建立、物业志愿者同步注册、党建工作同步考评的“三同步”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通过社区选派党建指导员、引导企业招聘党员员工等方式加强党的组织覆盖。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接受物业管理项目所在社区党组织领导,接受物业行业党组织指导。对党建强、服务好、群众满意度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企业选聘、物业项目各类评先评优中作为加分事项给予认定支持。深化推进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示范点建设,推动“红色物业”党建品牌建设,发挥典型标杆作用。
二、完善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区、街道建立党政双牵头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联席会议每季度调度一次,常态化运作。试点在社区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并全面推行。街道党组织要对辖区物业服务项目提出综合评价意见,作为评价物业企业信用的重要内容记入信用档案。街道、社区鼓励居民建立志愿者队伍,组织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平安小区”建设、住宅小区管理、公益便民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制度,在职党员在小区带头履行义务,积极参加志愿者队伍。推广仙林经验,鼓励街道组建以“万家欢”“管得宽”等为标杆的红色志愿者队伍,打造“一网格一支部一队伍”,与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管)委会等共同参与小区综合治理,推动物业服务管理与社区治理融合协调发展。
三、开展“走进系列活动”。建立省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联系点,组织物业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走进示范项目,实地观摩学习,规范物业服务质量体系建设。设置“设施设备、环境秩序、客服接待”主题,建立开放日活动,让居民走进物业管理活动,取得居民对物业管理工作理解和支持。编印物业管理条例法规宣传册,通过微信公众号、市民广场活动等线上线下方式加强政策法规宣贯,深入发动居民参与小区公共事务。
四、规范业(管)委会建设,打造“红色业(管)委会”。街道、社区在业(管)委会组建和换届过程中要严格人选把关,列明不适宜参选业(管)委会行为清单,推动业(管)委会及时换届,鼓励“两代表一委员”参选业(管)委会,逐步提高业(管)委会中党员比例。推动将党组织设立情况纳入业(管)委会备案和日常考评内容,符合条件的业(管)委会中党组织100%覆盖。街道、社区对群众反映集中、涣散薄弱、运行不畅的业(管)委会派驻党建指导员,加强政治引领和业务指导。建立业(管)委会成员任前统一培训,任中定期培训的分级培训制度,业(管)委会成员任前培训率达到100%,任中至少轮训一次。
五、建设区级美好家园平台。落实区级美好家园建设要求,住建局对接区城市数字治理中心,在全区“一网统管”平台开发“美好家园”监管平台,接入市房产局“智慧家园”系统数据,强化动态场景应用,及时解决动态场景问题,推广应用“房帮宁”系统,通过智能化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形成有案可查、有据可考的数据管理体系。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栖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