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3-9236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报告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3-10-26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对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17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建议提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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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伟委员您好:
您在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为栖霞区建筑企业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发展壮大栖霞本地建筑业的建议”收悉。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调查研究,积极推动办理,现答复如下:
本土企业在我市及区承揽工程相较央企占比较低,不利于栖霞区本地建筑产业的发展壮大。但企业发展如水滴石穿非一日之功,我局始终关心、关注区属企业发展,尽能力去积极解决企业诉求。(1)我局将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继续加强监管,以注重公平兼顾效率为目标,以提高信息公开度为抓手,打造阳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2)加大招投标专项整治。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断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招投标市场秩序,抓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和招投标市场秩序。(3)建议本地建筑企业及时跟进平台单位及园区招标信息。(4)对具有通用技术标准、技术不复杂的中小型工程,我局将建议各平台单位及园区等建设单位不设置过高门槛,提高本地中小型建筑企业的参与度。(5)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各类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在招标监管中严禁招标人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等不公正条款。
您的建议非常中肯。下一步,我局将充分根据您的建议,制定更加严格、更加具体、更加可行的制定政策。加大我区对地方施工企业扶持力度,促进地方本土施工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栖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