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3-9236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报告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3-10-26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对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08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建议提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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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传赔代表:
您在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全区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调查研究,积极推动办理,现答复如下:
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同时它也是城市形象和精神文明的集中体现,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把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才能从全局上保证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健康发展,避免“建后再改”“建后不管”等浪费现象的发生。我局将积极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并会同规划部门,严格规范在市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设施、人行道、城市绿地、交通设施、居住小区等建设工程,必须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从宏观指导到具体监管方面把无障碍建设内容纳入城市发展总体目标和建设内容,促进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健康发展。
在我区市政道路建设工作中,新建、扩建和改建道路的人行道,均设置了缘石坡道;在主要商业街、步行街等处的人行道设置盲道;道路周边场所、城市绿地和重点公共建筑的主要出入口设置提示盲道,并与道路上人行道的盲道衔接。
我们也应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无障碍出行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盲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关注、支持和参与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栖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