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3-9247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报告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3-10-27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对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0107号提案的答复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建议提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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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茜茜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国有物业企业日常监管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调查研究,积极推动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物业行业监管。住建局作为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物业管理出现的新问题,联合多个职能部门共同探讨和参与居民小区社区治理。区、街定期组织物业管理专项检查,落实省、市条例有关规定,规范“一箱两栏”建设,督促物业企业定期公示公开物业服务费、公共收益、公摊水电费等相关信息,督促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规范服务,优质服务,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未整改的,在南京市房产局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征集不良信息,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区国资办于 2022 年 6 月修订了《关于印发〈栖霞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对企业财务管理提出多方位明确具体的要求,并加强业务指导,确保相关政策有效落实。
二是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会同区民政局在16个社区居委会试点增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增强社区指导监督物业管理能力,试点街区化物业管理,整合街区资源,推动物业服务从围墙内走向围墙外。开展“走进系列活动”,建立省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联系点,组织物业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走进示范项目,实地观摩学习,规范物业服务质量体系建设。定期组织物业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编印物业管理条例法规宣传册,通过微信公众号、市民广场活动等线上线下方式加强政策法规宣贯,深入发动居民参与小区公共事务。
三是完善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区、街道建立党政双牵头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联席会议每季度调度一次,常态化运作。街道党组织要对辖区物业服务项目提出综合评价意见,作为评价物业企业信用的重要内容记入信用档案。街道、社区鼓励居民建立志愿者队伍,组织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平安小区”建设、住宅小区管理、公益便民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制度,在职党员在小区带头履行义务,积极参加志愿者队伍。推广仙林经验,鼓励街道组建以“万家欢”“管得宽”等为标杆的红色志愿者队伍,打造“一网格一支部一队伍”,与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管)委会等共同参与小区综合治理,推动物业服务管理与社区治理融合协调发展。
四是扎实推动红色物业全覆盖。按照应建尽建工作要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工作目标,全面推动“红色物业全覆盖”,推进党的组织体系向基层延伸、向行业拓展。构建“点、线、面”组织架构,建立了栖霞区物业行业党委、栖霞区物业商会支部,街道工委下设成立物业联合支部,小区成立党小组或者社区派驻党建指导员。推动符合条件的居民党员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依照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推进社区和物业企业实施“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通过党组织建设,形成社区、物业、业委会等多方参与的共商共议议事平台,进一步将物业管理融入社区治理。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栖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