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6-2087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组配分类: | 政府采购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6-04-0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026年度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咨询合作协议)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告 | |
| 内容概览: | |||
| 在线链接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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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6年度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咨询合作协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联系“中禹苏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 4月 15日 14时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SJ-ZBDL-2026-007
2、项目名称:2026年度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咨询合作协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18万元(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作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2026年度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咨询合作协议,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365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1.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需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及有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工程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包含主体结构现场检测)(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须在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最新发布的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库内(提供名录库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工程及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4月3日09时00分-2026年4月10日17时00分。
(2)获取方式:
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过线上进行报名,并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2596061302@qq.com
2)报名资料: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包含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服务费:无。
四、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6年4月15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4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4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长江科技园北区A座701室,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
2、公告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发布媒介:
(1)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https://www.njqxq.gov.cn/)
(2)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项目联系人咨询。
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4、投标文件份数要求: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5、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成交(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违法行为。 (一)本磋商文件中标★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采购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4.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文件要求。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 址:栖霞区文苑路118号
联 系 人:郑长朝
联系方式:13770716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禹苏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长江科技园北区A座701室
项目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18720436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