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6-0586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组配分类: | 政府采购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数据局 | 生成日期: | 2026-01-2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栖霞区2026年度数据治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告 | |
| 内容概览: | |||
| 在线链接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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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京市栖霞区2026年度数据治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2号楼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2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YC-20260122
1.2项目名称:南京市栖霞区2026年度数据治理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60万元
1.5最高限价:60万元
1.6采购需求:为落实《政务数据共享条例》《江苏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南京市政务数据管理暂行办法》《南京市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精神和要求,依托区内大数据平台,开展2026年度数据治理服务工作,包括数据资产普查及编目服务、数据汇聚管理服务、大数据仓建设维护服务、数据共享审查服务及其他服务事项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1.7行业划分:其他未列明行业。
1.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1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2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三章 评审标准”。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2幢3楼。
3.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至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2幢3楼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来我司报名前可电话联系经办人季工,联系电话:15358199285。未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3.4、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2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4.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金川科技园22幢3楼第三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4.3开标地点:南京市金川科技园22幢3楼第三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政策功能。
3. 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投标人可自行勘察。
4. 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栖霞区数据局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5-85563810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18号政务服务中心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智慧
联系电话:15358199268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2幢三楼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智慧
联系电话:15358199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