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的成长关系国家与民族的未来。聚焦培育新人使命,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新时代“未检”检察官的使命担当。
护航“新苗”健康成长,“未检”工作不止步,采取“未检”部门单独设立,专门人员优化配置,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近日,在不断巩固多年未检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检”人物形象IP“栖小苗”和“新苗工作室”LOGO,擦亮品牌,以“四检合一”再次吹响“护苗”健康成长集结号,不断深化改革,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帮教犯罪预防一体化,画好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创新模式 “四检合一”深化“护苗”行动
以枫叶为造型,“检察蓝”作为服装主色调,“未检”人物形象IP用双手挽出爱心手形的“衣服领结”表示呵护、关心未成年人,服装徽章图标中用蓝色树苗代表栖霞区检察院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三色嫩芽代表栖霞区检察院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展馆、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中心、罪错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三个阵地,彰显了“一体三翼”栖霞未检新模式。除了人物形象,推出的“新苗工作室”以枫叶形状以及不同季节的枫叶颜色绘出品牌LOGO,以“新苗”象征成长的少年儿童,四种颜色则共同代表着栖霞区检察院多年来逐步形成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四检合一”模式。
从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办案组,到发展单设科室成立“新苗工作室”,最终逐步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模式。栖霞区检察院充分利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的功能设施及教育展馆,紧扣新时代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及区域特色,逐步探索形成“撑法治之伞、护花季青春、树启蒙灯塔、播爱的种子”的栖霞模式。
近年来,栖霞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省级“巾帼文明岗”,部门干警中也不断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标兵”“全省政法系统忠诚卫士”等一批先进典型。
普法先行 筑牢青少年成长法治之基
“欢迎同学们走进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零距离感受和了解检察工作。”近日,南京市金陵小学广志路校区的44名学生参加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走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聆听法治讲座、体验模拟法庭、观看法治教育片,通过全方位、沉浸式体验“法治大餐”,不断提升自身法治意识。长期以来,司法、教育密切协作、集聚合力,仅今年以来,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即开展40余场法治活动,栖霞区检察院采取“请出去+走进来”“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法治教育宣传100余场次,辐射5万人次。未检部门结合法治进校园活动探索的“未”“宁”护航帮帮团项目,也获评区工作创新一等奖。
综合履职 行长久之效深耕一方“希望沃土”
依法能动履职,针对宾馆、酒店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引发犯罪问题,栖霞区检察院对相关经营业主集中开展训诫工作,严格督促旅馆业进行整改,促进社会保护作用发挥。
为涉罪少年按下“回车键”,共筑“回归路”,栖霞区检察院建立司法社工出庭机制,探索由关工委老同志担任法治班主任的“帮教关爱工作零距离”,联合爱心企业、公益组织,建立全市首个“南京市阳光实践基地”,开展罪错未成年人观护工作,开展精准、高效帮扶。2012年以来,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1件183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152件176人,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98件145人,经帮教促使260余名青少年回归家庭、重返学校、融入社会。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栖霞区检察院将继续创新进取,能动履职,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