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市级农业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2025〕6号)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宁农计〔2025〕5号)最新文件要求,为完善对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更好地扶持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我局按规定程序组织申报工作。经第三方江苏益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目前,南京康之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18笔贷款符合2025年贷款贴息补助相关要求,拟贷款贴息补助合计约382459.56元(具体明细见附表)。
现将贷款贴息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至7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栖霞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联系。 联系人:束正诚,联系电话:85579519。
附件:2025年度南京市栖霞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审核公示名单
南京市栖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