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查主体类别 行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 周传明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18号 邮编 :210023
举报投诉电话 025-85310905
实施行政检查的主要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其他
法律法规规章。